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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出台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A级以上景区景点门票

发布日期: 2018-05-24 15:49:00 选择字号:   阅读:   来 源:

  《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精神文化生活、老年宜居生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标和责任分工,明确到2020年,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体老年人与其他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建设10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

  我市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以赣州被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整合政府和社会的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建设10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以及市县两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70%的农村社区。

  加快公办养老院社会化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兴办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满足不同群体老年人养老服务新需求,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护理型床位逐步达到30%,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注重发挥我市生态资源比较优势,积极推进养老与度假休闲融合发展,依托大余丫山、安远三百山等赣南山水资源,发展生态休闲养老;依托石城、寻乌、安远等温泉资源,发展温泉养生养老;结合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发展龙南虔心小镇等田园观光养老;通过养老模式的不断创新,培育一批特色养老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A级以上景区景点门票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我市将着力于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发展老年体育、发展老年旅游,并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加快建设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补充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加老年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比例在20%以上。

  完善各项公共文化设施,方便老年人就近开展文化学习与活动;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全市各类公办博物馆(院)、文化场馆、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满足老年人旅游观光现实需要,全市A级以上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60周岁至64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对残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方面,行动计划致力于在全市推进老年人生活服务、交通出行、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服务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铁路等场站设立老年人优先购票窗口,设置老年人候车室或老年人专座,健全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乘车;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城市公交车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全市已经建成的公厕,未配备无障碍设施的,两年内逐步改造到位并实现全覆盖,新建公厕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推动城乡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重点对残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纯老年人户租住公(廉)租房,优先选择楼层。

  开展“敬老月”“百善孝为先”主题教育和敬老爱老助老评选表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生前尽孝。修订《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实现优待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此外,我市还将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建立老年人精准救助制度,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现贫困老年人重大疾病救助全覆盖,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健全养老健康支持体系;实施养老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到2020年以前,完成培养2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任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基层老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到2020年,全市建立3500个基层老年协会,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提升老年权益保障水平,夯实老龄工作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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